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从广义上看,指的是由公安队伍管理的体制、法规政策、制度构成的组织运行的动力系统;从狭义上看,指的是在公安队伍管理中能够产生长期效能和持续影响力,以公安民警工作规范、行为规范、装备规范为内容,以各种制度规范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制度建设的内容,一是教育训练机制,建立健全教育训练制度,形成与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相衔接,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训练机制。二是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信息灵敏、反应快捷、警令畅通、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三是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民主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优劣分明的等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推行量化考核,分出工作优劣。四是表彰奖励机制,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塑造形象。五是竞争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实现警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六是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七是警务保障机制,加大公安投入,增强科技含量,改善工作条件,优化工作环境。
第二,以典型教育为主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倒塌就会引起信仰的崩溃。在实际中,要在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任长霞、余玉全等先进人物的同时,着重发现和培养、树立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以活生生的事例来教育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激发民警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此外,要以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导致工作上出现过错、被追究责任的反面事例,教育民警,汲取教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教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培养民警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第三,以奖惩并施为关键。制度制订得是否科学、能否贯彻落实、能否发挥作用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切合实际、奖惩并施是关键。建立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把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各项要求和队伍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规范,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队伍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使队伍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大胆改革创新,完善民警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以奖惩并施来增强公安队伍的活力和整体战斗力。
第四,以从优待警为保障。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和动力,要通过实际的行动,让民警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活力,推动公安工作。要在政治上关怀民警,让民警感到有奔头;在工作上关爱民警,让民警工作有劲头;在生活上关心民警,让民警尝到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