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训支队关于转发《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
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推进相关课题研究。
西公群办发【2013】17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 2013年12月23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利民8类50项措施》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省公安厅党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公安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简称《50项措施》)。现将《50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省厅50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创新社会管理和密切警民关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是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转变自身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和基层所队,要站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厅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要以省厅推出《50项措施》为契机,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便民服务。要把认真落实省厅《50项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宣传、贯彻工作,迅速将措施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民警。省厅《50项措施》与我局前期制定出台的《6类25项举措》,都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在执行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决不允许“搞变通、讲价钱”,确保市局《6类25项举措》和省厅《50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我局《6类25项举措》与省厅《50项措施》冲突的条款,按省厅规定执行。
三是要在监督上严明纪律。省厅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50项措施》内容,并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热线。省厅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局督察支队也将对基层单位落实我局《6类25项举措》和省厅《50项措施》情况,同时进行督导检查,适时予以通报。对于落实不力,导致群众质疑、媒体曝光炒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市局党委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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