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公训〔2014〕第2号
关于调整保密委员会成员及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鉴于支队保密委员会成员职务变动,为便于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支队研究,对保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支队保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支队长 张 斌
副主任:副支队长 刘小梅
委 员:办公室主任 侯胜利
政治处主任 宋怀斌
后勤处主任 贾谨博
电教室副主任 李西民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小梅(兼),副主任:侯胜利,保密专干:张路(办公电话:85675107、手机:13319275000),技术专干:何立波(办公电话:85675144、手机:15389026481)。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支队要求:
一、各部门须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保密员。保密员条件:政治过硬、责任心强,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并熟练操作,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本部门保密检查、监督工作。请于1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主管领导和保密员名单报支队保密办公室。
二、支队保密委不定期召开会议(一年不少于两次)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规定,确保保密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大力加强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及检查装备建设。有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时进行保密检查,清除计算机、储存介质等设备的保密隐患,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确保公安网络安全。
四、要采取多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民警保密安全意识。坚持常检查、常督导,狠抓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