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公训〔2014〕第4号
关于印发“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支队《“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内部管理走上规范化、精细化轨道,提高党务政务运行效能,保证教育训练工作有序进行,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活动,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局面。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部、省、市制度规范为依据,紧扣提升综合战斗力这一主题,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统筹规划、系统建设、密切协调、衔接配套、问题牵引、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既符合支队当前实际,又适应长远发展需要,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力争实现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支队长 张 斌
副组长:政 委 令狐培安
副支队长 李 兵
副支队长 杨文学
副支队长 刘小梅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办公室,主任:刘小梅(兼),副主任:侯胜利,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阶段任务
此项活动共分六个阶段:
(一)排查梳理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主要任务是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归纳整理需要上升到支队层面加以规范的工作制度,并列出制度目录,于2月底前上报支队活动办。
(二)统筹规划阶段(3月1日至7日):主要任务是由支队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各部门上报的制度目录,查漏补缺,分类整合,防止交叉碰头、条块分割,分清轻重缓急,明确工作重点,逐项确定牵头制定部门和配合部门,提出方向要求。
(三)集中起草阶段(3月8日至31日):主要任务是各牵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安排专人,集中时间、精力起草相应制度规范,经支部研究后,呈主管支队领导审阅,修订完善后于31日前报支队活动办(须经部门“一把手”和主管支队领导签字,电子版一并报送)。配合部门须按牵头部门指定时限报送配套制度规范和意见建议(须经部门“一把手”签字,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论证审定阶段(4月1日至11日):主要任务是支队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的方式,逐项论证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牵头部门及时改进完善,经会议决定通过后,由支队活动办统一制作制度汇编,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五)贯彻落实阶段(4月12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全体民警和临聘人员认真学习支队制度规范,结合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查纠整改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通报一批违纪违规人员,达到“通报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起、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注意查找发现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暴露的设计缺陷,并认真研究解决。
(六)反馈总结阶段(12月份):主要任务是听取各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改进不足之处,宣传经验做法,深化查纠整改,使遵规守纪意识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对夯实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强化纪律作风的重要现实意义,教育引导民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队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做好制度规范的起草、修订、编纂工作;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不讲条件地贯彻执行好制度规范,使之发挥应有作用。
(二)发扬民主,把握尺度。相关部门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请示报告,要大胆借鉴吸收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立足实际,为我所用;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问题,既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也要防止教条主义生搬硬套,既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也要注意保护工作积极性。
(三)督导检查,严肃纪律。支队将适时对各部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追踪问效,倒查责任。对在活动期间,顶风违纪违规的部门和人员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