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训支队转发中共西安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五一”假期强化纪律作风的通知
各部门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五一”期间严守“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的工作要求,现将《中共西安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一”假期强化纪律作风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五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旅游、吃喝、接待。
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参与黄赌等社会丑恶活动。
严禁利用节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二、两个一律
凡节日期间违反上述“五个严禁”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查处的,当事人一律先停职,相关责任人一律追究。
节日期间,市局纪委将对各单位执行纪律、值班备勤、接处警情况进行检查。
以上通知,请迅速传达至全体民警。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