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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训支队报账注意事项
2014-06-03 00:00:00 编辑: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作者:财务室 点击数:0

      一、采购商品的报销  
      拟发生公务性支出前,必须把能否使用转帐支付及银行POS机刷卡支付做为公务性消费的首要条件,

再货比三家选择供货商。如无法通过转帐或使用银行POS机刷卡结算,不得在该商家发生交易行为。否则

,不予报销。报销时,要附上所购买的商品清单,货物领用单(领用人和经手人不是同一人)。商品超

过1000元的,还要附上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出库单。
       1000元以上商品、服务支出必须有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明金额,严格采用转帐支票和电汇的形

式。
       1000元以下公务性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具体经办人先持本人公务卡刷卡结算,在规定期限内持发票

、POS机小票、消费明细单等办理报销手续。
       二、差费报销;要附上领导批示过的请示报告,差旅费中车票、机票、住宿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误餐

补助和公杂补贴按照西安市财政统一规定执行,其他费用一律不得混杂在差旅费中报销。
       三、培训费报销:请附上邀请函、相关文件(文件上要有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及领导

的批示。  
       四、报销发票上要写清经手人和领用人。
       注:未开通公务卡的人员名单有:张斌、令狐、杜永恒、何立波、于晓政、车建云、万恒、林东阳、陈
斌、荆韬、仲强、张福潮、付胜利、梁红、伍玉平、葛小强、夏碧蓉、张科、张霖、陈权利、唐新虎。请以上人员尽快开通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