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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关于学习宣传柯善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4-06-30 00:00:00
编辑: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作者: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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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关于学习宣传柯善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公安部《关于学习宣传柯善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公政治〔2014〕273号)转发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各部门在学习宣传活动中,要把向柯善梅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坚定信念 铸牢警魂”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反恐维稳中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与推动向郝世玲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西安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关于学习宣传柯善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警训支队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