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各部门: 市局交警支队: 按照《西安市公安局等级化反恐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巡逻防控工作实际,市局将为全市基层一线执勤交警配发枪支警械,但鉴于全市交警长期未配发和使用过枪支警械的现状,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治安和反恐维稳形势,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一线执勤交警依法使用枪支警械技能和综合实战能力,根据《公务用枪管理规定》中“配备、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佩带、使用枪支”的规定,市局政治部决定举办全市一线执勤交警依法使用枪支警械专项训练教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8月8日(星期五) 二、培训地点 市局警察训练支队(沣峪口) 三、培训内容 (一)人民警察使用枪支警械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枪支的安全操作训练、枪支分解结合及故障排除训练; (三)反恐形势讲座、使用枪支后的心理辅导; (四)手枪快速出枪射击训练、手枪快速射击实弹训练、应用射击训练等。 四、参训对象及名额 交警支队各部门一线执勤交警中具有一定枪支警械使用技能的小教官和业务骨干,共计135人。具体参训名额详见《全市一线执勤交警枪械专项训练教官班参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要按照参训条件和名额,精心选派人员按时参训,并将各单位《全市一线执勤交警枪械专项训练教官班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8月1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前上传ftp市局政治部人事处培训科专用文件夹内。 (二)参训人员须于8月3日(星期日)下午16:00时前到市局警察训练支队报到。报到时须携带警官证、作训服(帽、鞋)、书写工具等,统一着夏执勤服。 (三)市局交警支队一线执勤民警,凡没有经过枪械专项培训的,一律不得配发和使用枪支。 (四)参训学员培训结束后,要积极承担本单位的训练任务,通过传、帮、带,组织本单位民警开展枪械培训。 (五)收费标准:依据西公通[2013]246号文件精神,培训费每人每天120元,由交警支队统一拨付警训支队。 联系电话:86751068(市局政治部人事处培训科) 85675121(市局警察训练支队教务处) 85675122(市局警察训练支队学员队) 2014年7月30日
市局政治部将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我支队举办“全市执勤交警依法使用枪支警械专项训练教官培训班”,为做好本次培训班的承训工作,现将市局政治部《全市执勤交警依法使用枪支警械专项训练教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警训支队教务处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