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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训支队转发市局保密委员会《关于做好网络保密安全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09-15 00:00:00 编辑: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0

 

警训支队转发市局保密委员会
《关于做好网络保密安全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市局保密委员会《关于做好网络保密安全迎检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立即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对未设置开机和屏保密码的工作用机规范设置密码,公安网专机及其外设一律粘贴统一标识(在电化教研室领取),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台帐,确保在检查中不出任何问题。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电化教研室联系。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西安市公安局保密委员会
关于做好网络保密安全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
   
根据市保密委、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保密防护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市保办(局)发〔2014〕6号)和《陕西省公安厅保密委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网保密安全专项检查组分组情况的通知》(陕公传发〔2014〕946号)要求,市局保密委就做好上级网络保密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省厅保密委检查组将于9月15日至30日对我局公安信息网保密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保密委、市保密局将在各单位对网络(包括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护管理进行自查后,于9月30日前对我局网络保密防护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1、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涉密网络、涉密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是否填报了检查统计报表;

  2、是否按照涉密计算机监控平台建设要求,准确确定涉密计算机并安装了“三合一”设备;

  3、是否按照办公计算机违规外联监控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平台建设要求,准确确定办公计算机终端数量,所确定的办公计算机是否能满足“上网不办公、办公不上网”需要;

  4、是否建立了保密技术检查制度,按要求配备了保密技术检查人员,今年是否组织了对网络的保密技术检查;

  5、是否按要求配备了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和保密技术检查工具;

  6、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启用前是否通过了保密测评和审批;

  7、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涉密存储设备是否违规接入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

  8、是否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之间违规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9、是否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之间违规共用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设备。

  10、是否在未经保密安全技术处理的情况下,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违规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它用途;

  11、是否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违规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包括手机)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外围装置;

  12、涉密存储设备是否建立了管理登记台帐,是否责任到人,是否履行了配发、回收、维修、销毁登记签字手续;

  13、涉密计算机用户身份密码(口令)是否符合绝密级12位、机密级10位、秘密级8位的分级保护要求;

  14、涉密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重要涉密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保密技术防护设备。

  (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在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密,发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计算机以及局域网络是否违规传输、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
  3、办公内部网络公务传输系统及通信系统是否违规传输、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4、是否在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违规开设信息报送平台,传输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5、是否通过普通传真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6、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是否违规配备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频、视频输入设备;

  7、单位或个人在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使用的微博、QQ、手机短信、微信等通信平台发布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检查方法

  (一)市保密委、市保密局对我局网络保密防护管理工作的检查将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省厅保密委对我局公安信息网保密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中,将随机指定被检查单位和部门,除检查市局机关外,还须抽查2个县级公安机关,检查重点为治安、出入境、消防、网安、交管部门,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检查、四反馈的方式进行,并对被检查单位公安信息网保密安全工作逐一进行打分。打分标准(总分值100分)为:在公安网计算机、服务器上违规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每条扣5分(相同内容按1条计算);非公安网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在公安网计算机上交叉使用的,每条记录扣6分(相同介质按1条计算);在公安网网站上违规发布国家秘密信息的,每条扣8分;连接公安网计算机的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连接互联网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的,每条扣6分;标识不统一规范的,每台设备扣2分;单位或部门无台帐的,扣8分;在公安网计算机上违规使用无线设备的,每台扣10分,口令未达到要求的,每台扣2分;单位或部门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底数不清的,扣10分;单位或部门公安网边界安全管理情况底数不清的,扣10分。得分情况将计入我局四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配强力量,周密组织,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

  (二)严格自查,认真整改。各单位要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前,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不漏问题、不省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刻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漏洞和隐患。

  (三)注重效果,强化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认真准备市保密委、市保密局和省厅保密委检查的相关资料,确保本单位在9月30日前的抽查中顺利通过。凡抽查中被扣分、被通报的单位,须就相关情况向市局保密办做出书面说明,市局保密委将依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该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局保密办联系人:戚传坤;电话:86751216)


                           西安市公安局保密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