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训支队关于签订《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书》和
《民警保密承诺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涉密人员管理,逐级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促进保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开展,支队决定:由各部门签订《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书》(附1、“一把手”签字),并组织全体在岗民警签订《民警保密承诺书》(附2、本人签字);同时对涉密聘用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审核,逐人填报《聘用人员保密工作信息登记表》(附3、“一把手”签字后报支队长审核,另附有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9日前将以上责任书、承诺书和登记表报办公室。同时,支队将国家秘密与警务工作秘密的具体范围以告知书形式(附4)下发你们,请在工作中严格掌握。
附:1、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书.doc
2、民警保密承诺书.doc
3、聘用人员保密工作信息登记表.doc
4、国家秘密与警务工作秘密范围告知书.doc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