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训支队转发任军号同志重要讲话的通知
各部门:
10月16日上午,市局召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市局党委书记、市局局长任军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和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将任军号同志讲话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警训支队
2014年10月27日
任军号同志在市局严格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4年10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座谈会,主要听取、交流各单位“三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工作体会和做法建议,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责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
刚才,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威宣读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9个单位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作了交流发言,对履行“三个责任”作了对照和思考,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启发和推动作用。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科学判断反腐败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局党委按照向中央、省市委基准看齐的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大会对落实“三个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力地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市局党委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前已分发大家,希望各级党委在会后积极组织讨论,并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市局政治部和纪委监察室,以进一步修改完善。从大家发言和实际情况来看,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不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比较模糊、投入上比重失调,工作措施上统筹不力、掂轻怕重,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就如何落实好“三个责任”,切实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我讲四点意见: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加强制度化建设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今天在座的都是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应该从市局党委明确的6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一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赵正永书记以“三正”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具体要求,各级党委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恪守规矩、正人先正己。二是选好用好干部。严把干部选用标准关、程序关、纪律关、考察关,切实树立选人用人的正风正气。毛泽东同志曾经讲:“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因此,选用干部是各级党委书记重要的政治责任,也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级党委要经常性对本单位在涉警舆情、群众投诉进行排查,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针对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案件办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空间、减少腐败机会。五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执法执纪,防止制度变成“稻草人”。六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重视和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增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以问题倒逼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在此,必须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上追一级,谁不尽责,出现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
实践证明,过硬的制度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导向、杠杆和标尺。为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达到以上6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必须落实好4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对于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管理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就能有效防止不正之风,杜绝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制度。针对部分单位党建工作、队伍管理等重视不够、工作疲软、投入不足、能力不够的问题,要认真贯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统筹抓好行政业务和党建工作,加强班子建设,注重队伍的教育管理,及时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的作风问题,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是坚持定期分析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要对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局党委提出的6项基本要求,经常性地分析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强化措施,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四是坚持群众监督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盯紧市局的“两条热线”(警风警纪监督投诉热线和“12389”举报热线)、社会关注问题(比如涉黄涉赌、交通拥堵、“车托”、“分托”等)和舆情反映这“三面镜子”,及时掌握群众呼声和诉求,针对突出问题,下茬整治,立行立改,聚焦问题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重点在“三转”上下功夫
中央反复强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是提高执纪监督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必须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保证监督责任的落实到位。
一是从精转职能。严格按照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厘清纪委定位,明确工作职责,整合纪检资源力量,把不该管的、不需要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专心抓好执纪问责这条主线,加强对重点工作、队伍管理、重大决策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扎实精准的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今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本职以外的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如果仍然分管其他工作,市局党委要对相关党委书记进行问责。
二是从实转方式。全市公安机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执纪监督问责为着眼点、着力点,转变教育方式,坚持抓常抓长抓源头,紧贴民警思想实际,准确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既讲通“大道理”,又讲透“小道理”,让“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扎根于民警心中。要加强《纪律条令》、“三项纪律”、“五个严禁”等警规警纪的教育,筑牢“高压线”,彻底消除侥幸心理,确保始终坚守,不越雷池。转变监督方式,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等形式,提高督查检查的效果,强化日常性督导检查,切实使每名民警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从而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执纪方式,要紧紧围绕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警务部署,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特别是要下大气力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黄、毒、赌”等执法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日,媒体报道有4、5名非警人员在新城区对一对夫妻强行实施尿检,暴露出我们在禁毒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队伍迟早会出事、出大事。对这件事情,市局将深入调查,依法依纪依规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消除不良影响。
三是从严转作风。各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的主要任务就是查办案件,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衡量纪委书记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四个表率”,即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敢于担当的表率、自我监督的表率、遵章守纪的表率,努力打造纪检监察干部的“铁军”形象。
实现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落脚点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七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三是坚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抓好市局“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督导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对作风建设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警纪行为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涉嫌犯罪行为,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查处和管理水平。五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官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防不良作风滋生蔓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动廉政建设工作。六是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同级以及下级公安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履职监督,确保权力依法依纪依规运行。七是规范执纪监督行为。加强对案件线索管理、案件调查、专项检查和追究问责等权力的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举报要优先核查,从严处理,确保纪检监察队伍自身清正廉洁,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三、党委书记必须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如何,关键是一把手,关键是各级党委书记。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级党委书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重视力度不够的问题。有的单位“一把手”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懈怠、不管不问。有的党委书记只看重行政职务,而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重业务轻队伍建设现象严重。二是不敢担当的问题。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在作怪,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出了问题甚至捂着盖着,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三是存在脱节的问题。有的党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还仅浮于开会、表态、签责任书的表面,不能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与当前公安业务工作明显脱节,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工作中,没有形成作风带动成绩的良好实效。四是缺乏合力的问题。有的单位“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只注重自己抓、班子抓,对政工、督察等相关部门的作用没有充分统筹利用各种力量,形成合力。一些政工部门以管理者自居,把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置于脑后。纪检督察部门被动工作,只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主动发现问题、查办案件。各级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持久性,切实将党风廉政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更要愿抓会管,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在干事业上敢于担当。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深入,作风漂浮、散漫拖沓、敷衍应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象,定铁规、出重拳,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净化队伍风气。要在用人上敢于担当。要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将那些讲政治、有能力、敢担当、自身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用上去,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要在执纪上敢于担当。对自己队伍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依规依纪依规处理,决不手软。
二要抓好统筹。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构建“书纪牵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工作格局,切实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当、人人作为”的良好局面。要统筹各种力量。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指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既要抓好业务,更要管好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整合办公室、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信访部门力量,确保形成合力,强力推进。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公安各项工作中,紧密结合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教育,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
三要严以律己。领导干部一定要将“三严三实”作为永恒的从政准则,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警之德,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勤政廉政。要强化“三观”,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作为夯实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培养高尚情操的基础,严把“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切实做到大事大非面前旗帜鲜明,严峻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要管好“三圈”,要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要做出表率,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始终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局党委的基准看齐,保持政治定力不动摇、执行决策不走样、严守纪律红线不越轨。
四、要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主体责任履行得越到位,就越能在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强大示范效应、传导压力,越能促进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理解把握“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又要抓住关键,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层一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好落实。各级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切实做到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同时,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落实检查考核。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健全例行检查制度,通过监督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选拔干部、奖励惩处的硬指标。
(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追责意识,严格追究问责,这是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杀手锏”。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委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扎实开展以反恐维稳为中心的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力支撑和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