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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训支队转发市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巡警小教员培训班通知》的通知
2014-11-13 00:00:00 编辑: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0

支队各部门: 
   为做好市局2014年度巡警小教员培训班的各项承训工作,现将市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巡警小教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警训支队教务处 
                                           2014年11月13日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举办2014年度巡警小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县局: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切实提升社会面动态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实行“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决策部署,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妥善处置可能发生在街面的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进一步提升巡逻民警反恐应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治安检查站查控工作能力,市局决定对各分县局巡警大队、各派出所巡逻中队、全市公安检查站具有教员潜质的民警进行一次巡警业务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共1期,5天,参训人员于11月17日上午9时至10时在警训支队报到。

二、培训地点

市局警察训练支队。

三、参训人员

各分、县局巡警大队1名队领导、1名民警,各派出所巡逻中队1名专职巡逻民警,设有公安检查站的分县局2名民警,共计163人。

四、培训内容

(一)巡逻民警职业道德教育。

(二)枪支警械使用教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2.快速出枪与射击实战应用。

3.伸缩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的操作规范。

(三)查缉战术

1.对可疑人员及携带物品的盘问检查。

2.公安检查站武装设卡盘查。
  3.对嫌疑人的搜身及押解带离。

(四)涉恐涉暴案(事)件的处置

(五)巡逻民警现场制止打架、斗殴、聚众械斗等街面违法犯罪行为处置规范

五、培训收费

依据《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民警训练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住宿费50元/人/天,学杂费30元/人/天,伙食费40元/人/天,共计120元/人/天。培训费由参训人员先行垫付,报到时由警训支队统一收取并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培训合格后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教育培训工作是市局贯彻落实公安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将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态度认真,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教员潜质的优秀巡逻民警推选出来按计划参训。

(二)按时参训,严守纪律。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市局政治部《关于在民警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按通知要求参训,不得以工作繁忙等原因迟到早退。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统一着冬季执勤服、携带单警装备(大腰带、手铐、伸缩警棍、催泪喷射器)、作训鞋。培训结束后,培训班将统一组织考核,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将予以全局通报。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教育培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抽调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的同时,确保巡逻防控、反恐维稳、应急处突等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单位务必于11月12日12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ftp:巡警支队-巡逻指导科-2014巡警小教员培训班。

(联系人:李楠   电话/传真:86755412)

            西安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