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第一期警司衔级内晋升培训班的承训工作,现将市局《关于举办2015年度警司衔级内晋升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警训支队教务处
2015年4月24日
西 安 市 公 安 局
关于举办2015年度警司衔级内晋升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
根据《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公安部“三个必训”要求,市局政治部决定于5月份举办全局警司衔级内晋升第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警司衔级内晋升条件,且通过准入考试的民警。(名单附后)
二、培训方式
2015年度民警警司衔级内晋升培训采取“按警种、专业,分级分类、分批集中培训”的方式,在市局政治部的具体指导和协调下,由警察训练支队负责承训并协同相关警种、业务部门共同承担培训的教学工作,同时,按照“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对每批参训民警进行战斗编队和军事化管理,并作为市局的一支机动力量,积极做好备勤工作,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培训内容
按照新修订的《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全局2015年度教育训练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局实战化训练推动年活动方案》内容进行。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5年度警司衔级内晋升第一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5月 4日(星期一)至5月19日(星期二)
报到时间:5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
培训地点: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沣峪口)
五、考核和发证
按照“教考分离”原则,民警警衔衔级内晋升培训考核由市局政治部组织,警察训练支队具体实施。考核包括综合理论考试、体能测试、警务技战术和纪律作风量化考核四个部分,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四项考核分值分别占60%、10%、20%和10%。参训民警考核合格后,由警察训练支队填写《警衔晋升训练学员结业鉴定表》,市局政治部进行审核,颁发《民警训练结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包含住宿、学杂费、伙食费每人每天120元,15天共计1800元,全部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在培训班开班前两日完成本单位参训学员培训费财务结算。
收款人全称: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账 号:3700021509088301776
开户银行:工行南关支行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严格把关,切实执行相关规定。各单位政工部门要严格把好“晋升条件”关。对符合晋升条件的民警,要按规定填写《民警警衔晋升训练申请表》;对确因伤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申请免试、免训的民警,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政工部门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加盖公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政治部审批。
(二)严格培训,切实落实“逢晋必训”。依据“逢晋必训,不训不升”原则,凡符合警衔晋升条件的民警,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对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晋升警衔;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对补考仍不合格者,第二年重新参加培训。
(三)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要求,培训班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作息,统一食宿。参训人员携带警官证、2寸免冠照片2张、书写工具、洗漱用品、夏季作训服(帽、鞋),统一着春秋制式常服,戴帽子,不得自带车辆(含公车、自备车)。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市局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按时报到且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不再办理报到手续。参训民警在培训期间,日常考勤情况作为纪律作风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凡请假超过二天或缺课一天以上以及其它严重违纪者,作退训处理。
(五)市局机关财政(一级财政)参训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参训学员培训费转账事项;二级财政及各分县局参训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参训学员培训费转账事项;各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指定一名学员报名时将《银行进账单》交予警训支队,完成报名收费事宜。
市局政治部人事处培训科联系电话:86751068
警察训练支队教务处联系电话:85675120
警察训练支队学员队联系电话:85675122
警察训练支队收费联系人:郭晓丽 1819298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