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各部门:
为做好“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集训班”的承训工作,现将市局《西安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集训班》转发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警训支队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各分、县局治安大队: 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治【2015】80号)和省厅《全省公安机关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举办二期“西安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集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5年5月21日至23日 第二期:2015年5月25日至27日 二、培训地点 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沣峪口) 三、参训单位 第一期:新城分局、莲湖分局、未央分局、经开分局、铁建一支队、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周至县局、高崚县局、黑河分局、洪庆分局、浐灞生态区分局 第二期:雁塔分局、碑林分局、灞桥分局、高新分局、铁建二支队、长安分局、户县县局、蓝田县局、站前分局、航天分局、地铁分局、沣东新城分局 四、参训人员 各分县局治安大队主管危爆的大队长1人、危爆专干1人、主管处置突发事件的大队长1人; 各派出所治安所长1人、管片民警1人。 五、报到时间 第一期:2015年5月20日15时至17时; 第二期:2015年5月24日15时至17时;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包含住宿、学杂费、伙食费每人每天120元,3天共计360元,全部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在培训班开班前两日完成本单位参训学员培训费财务结算。 收款人全称: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账 号:3700021509088301776 开户银行:工行南关支行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确保集训效果。要做到参训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各分县局要明确本单位带队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集训工作,并且要每10人组成一个组,指定组长带队。 (二)各分县局要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花名册(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组别)报市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处。 (三)警察训练支队和治安局在市局政治部的领导下,组织好集训班相关工作。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选派既具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经验的授课人员,使用统一规范教材,确保培训实效。 (四)各分县局要以此次集训为契机,推动形成“全员参与训练,人人得到提高”的良好氛围,并建立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岗前必训和日常训练机制,探索建立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民警任职资格制度和建档管理制度,稳定危爆物品安全监管队伍,全力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治安局大型活动处危爆科 李晓惠 51578 警察训练支队 李西民 18192982235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2015年5月6日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关于举办西安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民警大轮训大比武集训班的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