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局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承训工作,现将市局《关于举办我局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警训支队教务处
2015年11月13日
关于举办我局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部领导: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党员发展数量分配计划的通知》(市组发〔2015〕16号)及《关于市公安局申请增加2015年党员发展指标的批复》精神,2015年,市委确定我局党员发展计划指标为91名(其中分配计划81名;追加10名)。我局2015年上半年新发展党员50名(均为经市局党委统一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下半年剩余发展名额为41名。按照《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关于分配201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名额的通知》(西公政〔2015〕77号)要求,各基层党委已完成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人选的遴选、确定、考核和上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七条“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的规定,需举办我局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完成培训发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按照《细则》要求,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二、培训地点
市局警训支队
三、培训对象
基层党组织确定的201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41名。(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内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内法律法规、党风党纪和道德规范等。(具体课程安排、开班仪式议程见附件2、3)
五、其他事项
(一)教材选用。按照《细则》规定,发展对象培训需使用由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
(二)费用支出。费用支出共有2项:包括:购买培训教材;制作培训合格证等。以上均由市局党委党费中支出(党费使用请示另行呈上)。
妥否,请批示。
附件1:201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计划人选人员名单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安排表
附件3:2015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训典礼议程
政治部组织处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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