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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训练支队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的通知
2016-10-24 00:00:00 编辑: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作者:政治处 点击数:0

                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公安
               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市局转发省厅政治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此次调查是了解队伍心理现状,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测评启动后,省厅将实时动态通报各单位民警参与测评情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测评工作,坚持客观如实测评,杜绝应付弄虚作假;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测评,并保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民警参加测评。
      各部门于11月15日前,填写《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人数统计表》(附件),报送至支队政治处。
      附件:《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人数统计表》
      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人数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实有民警人数 参与调查民警人数 调查参与度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016年10月17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政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民警职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跟进了解和掌握我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状况,为今后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防护活动积累真实客观的测量依据,结合当前开展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省厅决定开展第二次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重点考察民警家庭生活境况和人际关系和谐程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本调查主要采用以下三个量表:《家庭功能评定(FAD)》、《内控性、有势力的他人及机遇量表》和《防御方式问卷》(DSQ)。
     二、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省公安民警在公安网计算机终端开展自测提交测评结果形式,全省民警在 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可根据个人工作安排选择任意时间,登录陕西公安网按要求测评。步骤如下:
    (一)登录陕西公安信息网-专题专栏-心理健康-陕西公安民警心理工作平台(或登录陕西省公安厅网站,右侧分类链接-省厅内-组教处-应用系统-省厅心理健康网站-陕西公安民警心理工作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0.172.16.143/ 进入登录界面。
    (二)进入界面之后,首先点击窗口右下角“注册”(已注册过的可直接使用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密码为:320722),然后进入注册页面,请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选择相关信息,且记住个人密码。填写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随即弹出窗口“ID:xxxxx(身份证号码)注册成功”,点击“确定”即可进入系统主页面。
     (三) 进入测评系统后,点击“量表测试”栏目,请认真做完呈现在左边的3套量表。为保证测评的质量,每套量表每人只能测一次。
    (四)做完测评后,可进入测评首页,点击“首页”栏目查看本人测评结果。首页中显示测试者已经测试过的量表,选择1个量表和测试日期,在右侧会显示该量表的测试结果。
    (五)测评需要1小时左右,请各民警科学合理安排测评时间段,争取一次完成测评;如因工作原因难以抽出时间,可分段安排时间完成测评量表,系统会自动保存之前已完成的测评内容。
    (六)再次登录时,请选择正确的所属机构、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重复步骤       
(三)、 (四)完成测评量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广泛参与。此次调查是了解队伍心理现状、关爱民警心理健康、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测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测评,并保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民警参加测评;要重点组织基层一线民警参与测评,同时兼顾机关民警以及各警种民警参评比例。测评启动后,省厅将实时动态通报各地民警参与测评情况。
   (二)坚持客观如实测评,杜绝应付弄虚作假。要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如实测评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如实反映自身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委托他人代替测评;心理测评结束后,各市要对本市数据(届时由省厅提供)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本市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三)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网络畅通。各地公安信通部门要认真做好网络保障服务,确保网络正常、畅通;各地在测评中如遇到因测评软件自身原因而产生的相关技术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政治部组教处组织科反映。
          联系人:梁渊
          联系方式:18091845478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6年10月12日